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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花夕拾读后感汇总7篇

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。他的许多作品,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,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。读《朝花夕拾》让我走进了鲁迅自我的记忆的窗口,站在作者自我的思想高度上,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。《朝花夕拾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,用杜甫的一句话说:朱门酒肉臭,路由冻死骨。所言极是。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。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朝花夕拾读后感汇总7篇,欢迎阅读~

朝花夕拾读后感汇总7篇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1篇

要符合情理、写出真情实感。

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

要选择材料。

要处理好“读”与“感”的关系,做到议论,叙述,抒情三结合。

先要重视感

叙述要简

讽刺。读后感的表达方式灵活多样,基本属于议论范畴,但写法不同于一般议论文,因为它必须是在读后的基础上发感想。要写好有体验、有见解、有感情、有新意的读后感,必须注意以下几点:

()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,重写有感,不要重点介绍,偏离主题。

形象、生动,而读后感中的“叙”却讲究简单扼要,它不要求“感人”,只要求能引出事理。初学写读后感引述原文,一般毛病是叙述不简要,实际上变成复述了。这主要是因为作者还不能把握所要引述部分的精神、要点,所以才简明不了。简明,不是文字越少越好,简还要明。

言行、经历,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。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,为观点服务,而不能盲目联系、前后脱节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,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。

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

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,然后,再写体会。

要密切联系实际,这是读后感的重要内容。

角度最新,现实针对性最强、自己写来又觉得顺畅的一个感点,作为读后感的中心,然后加以论证成文。

《千字文》、《百家姓》,小小年纪的他就要着失去双亲的痛苦,小小年纪的他就要学会着承担一个家的重任……

行动上的变化。

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的东西去写,这是写好读后感的关键。

写景、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

文的篇名、作者、写作年代,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。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,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。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“简”字,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、文的具体内容,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,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。

格式和写法

叙原文不要过多,要体现出一个“简”字。

选准感点

要审清题目。

更有说服力。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,所摆事实、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,为基本观点服务。

相反联想(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反性)、相关联想(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关性)、相承联想(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承性)、相似联想(联想的事物之间具有相似性)等多种。写读后感尤其要注意相同联想与相似联想这两种联想形式的运用。

要重视"读"

风韵。这是鲁迅先生的童年,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2篇

小虫儿作伴,和朋友们一齐捉弄教师。《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里记得清清楚楚。

《朝花夕拾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,用杜甫的一句话说:朱门酒肉臭,路由冻死骨。所言极是。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。

此刻,整天被学习包围着。可是,抽空看看《朝花夕拾》,细细品读,在脑海中想象,就算是又一次和伙伴们在草地上打过滚了吧

在《狗。猫。鼠》这篇文章中,鲁迅先生十分十分厌恶猫,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我弱小的动物,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;那次,他回到家,问长妈妈(鲁迅幼时的保姆):我的小白鼠呢?长妈妈说:被那只猫给吃了。从此鲁迅就十分厌恶猫,憎恨它吃掉了自我养的小隐鼠。实际上鲁迅是厌恶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,做坏事的人,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厌恶的人。

童年时光,别提多开心了!在奶奶家院子里疯跑,下雨天踩水坑,和小伙伴们一齐游戏,和爷爷在地里种菜

父亲被庸医治死,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。

我的童年也是无忧无虑,自由自在的。那时,我在外公家门前的菜地里玩,赤着脚丫在地上疯跑,时不时的拿上一根黄瓜,或者胡萝卜洗着吃,别提多清闲,多欢乐了!此刻回想起来,恨不得有架时空穿梭机,回到童年,离开这个试卷作业一大堆的日子。

童年已渐渐远去,留下了只是一片片的记忆拼图。我拾起它们,想再次感受童年的完美,可是怎样也拼不起来。只好拿起《朝花夕拾》,去书里寻找真实的自我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3篇

粗鲁等种种缺点,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,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。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、敬佩和思念,究其原因,无非是一个真字。写真事,表真性,诉真情罢了。

困难和挫折。

野花便是他的朋友。他还坐在枝头吃野果,虽然启蒙教师对他严厉,但也改变不了他的幼稚天真。

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。他的许多作品,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,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。读《朝花夕拾》让我走进了鲁迅自我的记忆的窗口,站在作者自我的思想高度上,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4篇

童年已渐渐远去,留下了只是一片片的记忆拼图。我拾起它们,想再次感受童年的完美,可是怎样也拼不起来。只好拿起《朝花夕拾》,去书里寻找真实的自我。

在《狗。猫。鼠》这篇文章中,鲁迅先生十分十分厌恶猫,因为猫总是吃掉比自我弱小的动物,这就要说起鲁迅先生养的隐鼠了;那次,他回到家,问长妈妈(鲁迅幼时的保姆):我的小白鼠呢?长妈妈说:被那只猫给吃了。从此鲁迅就十分厌恶猫,憎恨它吃掉了自我养的小隐鼠。实际上鲁迅是厌恶那些当时欺压老百姓,做坏事的人,也就讽刺了那些令人厌恶的人。

此刻,整天被学习包围着。可是,抽空看看《朝花夕拾》,细细品读,在脑海中想象,就算是又一次和伙伴们在草地上打过滚了吧

父亲被庸医治死,说明了当时草菅人命的实质。

小虫儿作伴,和朋友们一齐捉弄教师。《百草园到三味书屋》里记得清清楚楚。

《朝花夕拾》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恶习,用杜甫的一句话说:朱门酒肉臭,路由冻死骨。所言极是。但他们都受到了鲁迅的批判。

童年时光,别提多开心了!在奶奶家院子里疯跑,下雨天踩水坑,和小伙伴们一齐游戏,和爷爷在地里种菜

我的童年也是无忧无虑,自由自在的。那时,我在外公家门前的菜地里玩,赤着脚丫在地上疯跑,时不时的拿上一根黄瓜,或者胡萝卜洗着吃,别提多清闲,多欢乐了!此刻回想起来,恨不得有架时空穿梭机,回到童年,离开这个试卷作业一大堆的日子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5篇

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: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,虽然猫吃老鼠,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,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,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?在下一节回忆中,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,睡觉时占领了全床,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,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,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,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,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《山海经》买来,送给了我。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,使作者忆起她,追念她。

朝花夕拾之间,我随作者一起,回到我的童年时代,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。走过求学的过程,一起追忆失去的朋友。沿着这条线索,我看到二十纪初,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,人物心理历程,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,回味无穷的结束句,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起起落落

小的时候,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。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,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,两只。。。。。。;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,抛开心中的不愉快,尽情去笑,不用管礼数是否;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,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,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,无奈,只得向我低头认输。想到这里,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,说不上来是什么。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,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。

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,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。《朝花夕拾》,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,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。琐碎的记忆在《朝花夕拾》中重现,不一样的年代,一样的快乐,童年,惹人怀念啊。

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,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,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,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,引起了我的共鸣。

枯燥,乏味,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。稍稍偷懒一会儿,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:人都到哪里去了?喊回来,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,闲来无趣。

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,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。

小时候,长妈妈的故事里说: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,你千万不可答应他,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,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就是这样灌输不来的。

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,他的童年并不乏味。他是乡下人,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。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,多了一份知书达理。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,多了一种大度气派。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,与小虫子们为伍,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。趁大人们一愣神,以神不知,鬼不觉的神速,钻进百草园。油蛉在这里低唱,蟋蟀也会来伴奏,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。

《朝花夕拾》,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,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,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。老了,累了,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,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,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。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,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,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,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,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,让人浮想联翩。像是在尝一道佳肴,细细咀嚼,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,慢慢漾开。

手捧鲁迅先生的《朝花夕拾》,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,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。

失落爱、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。

学者们的排挤,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。作者在这样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,委实不易,目前是这么离奇,心里是这么复杂。一个人到了只剩了回忆时候,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罢,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。

有人说: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,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。老师也曾说过: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。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,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,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。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,憧憬在山水间流连,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。读着读着,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,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6篇

还有一点值得推敲的是,无常一般都吐着长舌头,我们知道吐长舌头的鬼是吊死鬼,所以很可能一开始无常其实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鬼,而随着业务发展的需要他很可能是阎王爷通过内部招聘选拔出来的。

人生不过如此,在无数次喜怒迭转中,出生,生存,生活,升华,涅磐,参禅悟道是个很好解脱方式。

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,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,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,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,突出活无常的善心。作者也是想告诉我们,连鬼都有如此善心,人又应该怎样呢?

《无常》是《朝花夕拾》中我最喜欢的之一,鲁迅在《朝花夕拾》中曾多次写到无常这种鬼怪。在《无常》中他比较详尽地记述了在庙会中见到的无常。

你是否学会了什么时候平和?什么时候激昂?什么时候沉默?

但人不能总在红尘外,有的人,在凡世,不管喜乐怒哀,都作为积极的生活方式去积极的对待。有的人,在凡世,不能挣脱怒与哀带来的情绪,消极对待。

就我个人的感觉,黑白无常都是很有趣两个鬼。一黑一白,一哭一笑,这些都很能体现人世的一些东西,而无常一般都拿着破芭蕉扇,铁索和算盘;前面两样都比较好理解,一般在古代扇子似乎是一种身份的象征,所以出来个把鬼怪拿把扇子摆摆谱也不算什么稀奇,铁索用来锁死鬼,但为什么又要拿个算盘呢?到底有何功用?难道可以当滑板?

从文本里来看,人们在庙会上都比较喜欢白无常,而普遍讨厌黑无常,而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。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。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,很有鹤立鸡群之感。所以,我们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。

原来鬼也有情啊喜从中来,怒从中来,都是一瞬间。无常鬼时刻在缠着我们,附了身。

无常还戴着二尺来高的帽子,帽子上写字,白无常写着一见有喜,黑无常写着一见发财。很简单的八个字却体现了人的普遍愿望生活幸福,腰缠万贯。可惜见到的时候已经死了,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于人生和死亡的双重嘲弄,反正很有趣。鲁迅还说在一些图本中,白无常帽子上写的是你也来了,黑无常则比较凶恶地写着正在捉你。

逆境中找到自己道路的方向,坚定地走下去。

朝花夕拾读后感 第7篇

鲁迅先生就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思想家。他的许多作品,既是他独特的生活历程的写照,也是全民族所经历的心理历程的反射。读《朝花夕拾》让我走进了鲁迅自我的记忆的窗口,站在作者自我的思想高度上,观望作家的童年记忆和青年历程。

困难和挫折。

粗鲁等种种缺点,但长妈妈对鲁迅先生的关爱,让我们体会到她的朴实诚挚。鲁迅先生对她无言的感激、敬佩和思念,究其原因,无非是一个真字。写真事,表真性,诉真情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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