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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族5经典语录集合3篇

如果我们真的能到那里的话,最后的一段路让我自己走。那样你认识的路明非永远都是我,至于到达终点的那个怪物,不要犹豫,那不是我。狮子的错误,在于它太强大,如果猫咪有着狮子一样的体型,人类也会对它们掏出猎枪来。今天小编要和大家分享的是龙族5经典语录集合3篇,欢迎阅读~

龙族5经典语录集合3篇

龙族5经典语录

让他不必多想,说起来简单,可我该怎么做?他觉得小龙女是他的朋友,没准还是他憧憬过的妞儿,可忽然有一天他的朋友变成了龙王。

大概只有那些在意你又跟你认识了很久的人,才会因为一直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,把你看成孩子。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然也想过死了。

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说起来真是有趣,这条路线居然是很多年前就规划好的,仿佛命中的剧本早已为他写好,他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,带着他心爱的女孩,载着他过命的兄弟,驶入一条河。

他们都是高效的人,不会把时间用在无意义的聊天上,此时此刻最重要的就是休息,唯有在体力储备充足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应付突发情况。

毕竟那是她的骑士,该为她报仇。

他确实长大了,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忽然都变得不确定,未婚妻忽然就跟人跑路了,还是跟他选定的继承人,废柴芬格尔还是嬉皮笑脸但深不可测,而他最好的朋友阿巴斯可能是个根本没存在过的假人。

荒原上到处都是干枯的骨头,那只黑色的野兽从骨瘦如柴的躯体深处爬了起来,它的翅膀上布满了骷髅,它伸展着巨大的膜质翅膀,向空中喷出黑色的火焰。

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次,喜欢谁就该保护谁,谁欺负她你就咬谁。

奥丁,北欧神话中阿萨神族的神王,天空之神、死亡之神、战争之神,也被称作诸神之父。

但在科学的真理面前,神和魔鬼都要跪下。

铁剑和利爪撕裂空气,留下霜冻和火焰的痕迹,血液刚刚飞溅出来,就被高温化作血红色的蒸汽,冲击波在长长的走廊上来来去去,早已没有任何完整的玻璃,连这座建筑物都摇摇欲坠。

骗人的话,说得太多了,多到自己都不想说了。

花果山穷了荒了桃子都落了,它也还是要回到花果山,即使那里只剩下一棵歪脖子树,回到那里它就像到家了。

神不会放过他的,见过神的人,神都不会放过。

年轻是最美好的事,似乎能对抗世间一切的阴霾,他也还年轻,可不知道留给他的时间还有多少。

在我吞噬世界之前,与其独自跋涉,不如安眠。

即使我知道你是异类,可你也还是我的兄弟,因为我们一路并肩走到这里。

我们到过神殿,那里的宝物能把全世界都买下来!可我们两手空空地回来了!谁能甘心?命算什么?枪林弹雨对我们这种人不是吃饭睡觉。

这一刻路明非无法分辨眼前的一切是不是梦境,反正从精神病院里出来之后他经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,他本能地扑上去抓住楚子航的肩膀,死死地盯着他看。

如果还不想放弃,我可以帮你。

还有那谁那谁和那谁谁,都还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,他们中有些人可能都未必会认识路明非,不过他们活着,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好,岁月静好,对,就是这么一回事。

她总能找到办法的,她陈墨瞳一个人混世界混了那么多年,什么难关没闯过来?

你需要什么理由去爱一个人吗?需要吗?不需要什么?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办法。

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。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,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。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,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。

如果说人的心里是很多间的小屋,每间小屋里藏着一个人或者一件事,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走进一间小屋,屋里空空如也,落满轻尘。你忽然就害怕了,你想这间屋子里放过什么?是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,却在你不知道的时候被搬走了。
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念旧了,希望自己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好好地活着。即使大家相识的时候各怀鬼胎,即使天涯海角永远不会再见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,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,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。

发了神经病那是很可怕的,你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可信了,所有人都在骗你。

人这得经历多少生死,多而道没如有你这了师以淬火般的水么的是天?

不过他的一举一动真的就是个孩子,还有那眼神,真的就是个孩子的眼神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事的孩子,不过还是个孩子。

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我曾到过神的地方,见证人类的渺小,我曾触摸神的身躯,但不请求他的原谅,我偷走了他的心脏,这是我为人类所犯的罪行。那雇主是魔鬼,想要打开神国的门,可神苏醒之日,就是人类的末日!

一切连起来就像耶梦加得,不是夏弥,而是神话中那条咬着自己尾巴的蛇,周而复始的死循环。

在真正的权与力面前,诡计不过是小丑的表演。

大部分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,人多的地方感觉安全,这是人类的本性。

它就像外面永久冻土带上的冰川一样大,在永不融化的寒风中越堆越高,越来越高,越来越尖锐。但是有一天,当孤独的重量超过了它的极限,它就会崩溃,雪崩就会吞没整个世界。

她就这么走了,拎着一个沉重的旅行箱,腰肢袅娜,却又步伐坚定,高跟靴子踏在积水的地面上,溅起晶莹的水花,像是一个经过这座小城的异乡人,又像是路过尘世间的精灵。

人类可以豢养猫咪,像对待家人一样宠爱它,但在看见野外的狮子时,却会毫不犹豫地取出猎枪。

龙类,永远无法被人类预测。

人脑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硬盘,总是丢三落四,时间过得久了,曾经觉得刻骨铭心的事也会变得淡然如水。

他不敢松手,不敢眨眼,甚至不敢呼吸,怕眼前这个人忽然就消失不见。

那可以是神、魔鬼、龙王,唯独不能是人类。

能逃多久逃多久,生命总是个有限度的时间,重要的是现在,不是未来。

不过天用作天大将孩的一举一动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,天用作天大有来子时向出师不后生,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的向出师不后生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下发天用作天的然那能子上个子,不过天用作天大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。

人际交往中,那些强有力的家伙是大动物,他们众望所归,一言九鼎,而那些没什么存在感的是小动物,只能仰望大动物。

极地的飓风是因地球自转产生的,原理上说是一种行星风暴,跟山脉走向寒流暖流都没有关系,因此它的方向也基本是固定的。他们沿路一直测量风向,来矫正自己前进的方向,否则在这白茫茫的暴风中,他们根本不可能抵达那个科考站。

路明非自己也承认有个类似恶魔的东西存在,他甚至准备在必要的时候把自己跟那个恶魔一起毁掉。

因为太孤单了吧?又怕受伤害。本来他的生活圈子就很小,那些他在乎的人还一个一个地离开了他。

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可我就是要去芝加哥,狂风暴雨也要去芝加哥!

只会说嗯么?能像个男人那样说话么?她那么相信你,相信一个关键时刻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!一个只会低着头说嗯的男人!

世界上就是有苏茜这样的人,她像个温柔的容器包容你,直到她自己也包容不下而碎掉。

孤单的船找到港湾,就会是这样的吧?

早想说了,却没有能听的人出现。

我不知道,也许什么时候我忽然就丧心病狂了,只想毁灭世界。

他们都叫我楚子航,姐姐你也可以叫我楚子航。

这个男人像是已经被抽走了灵魂,可他曾经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,要把一切都扛在自己肩上。

人生里很多相遇和告别都是这样的忽如其来,所以要珍惜面对面喝酒的时光。

这是她最喜欢的旅行方式,一个人走走停停,看到想留步的地方就留步,点上一杯酒或者饮料,静静地坐一个下午。没有时间表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,像是鱼在海里,飞鸟在天上。

那就是EVA的天眼,无声地观察着世界的每个角落,看着人类的喜怒哀乐和鬼蜮伎俩,没有她不知道的秘密,也没有她不了解的人性,她只是有时故意沉默。

他在黑夜的屋顶上跳跃、翻腾、射击,简直像是翻飞的狂龙。

君王讲感情,就像狮子在进食的时候祈祷。

透明的霸气,如水如风,不可见,很容易被身边的颜色所掩盖。

这个世界上,在人工智能领域,只有我有资格作为自己的敌人。

人有个安稳的地方可去就不想冒险了,可后来那个安稳的地方没了,就觉得冒险也无所谓了。

从智人走出非洲开始,类似的场景在世界各地反复出现,无论是多么强壮的自然界霸主,最后都葬身在人类的标枪和弓箭之下成为食物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人类才是世界上最残暴的动物,雄踞食物链最顶端的血食者,而人类恐惧的自然生物譬如大白鲨,不过是试着偶尔逆袭血食者的食物罢了。

没当好一个人的骑士,就当好另一个人的,别让她对你失望。

君詹讲感情,在事士于像狮子在会时食的时候祈祷。

要懂得保护女孩,因为女孩子将来会是妈妈,她们能生孩子,能带来希望。所以男人可以轰轰烈烈地战死,但要懂得保护女孩。女孩子死了,男人还活着的话,会不能原谅自己。

人可以死去,但一定要被记住,不仅要被记住,还要让他们害怕你回来!

无所谓,看看自己指甲缝里的血,你我这样的人,理应被人寻仇。

那是黑暗世界的皇帝,即使坐在阳光里,也是冷的。

空气中回荡着古老低沉的歌声,那是巨鲸的吟唱,它并未现身,而是藏身在冰川之下。

大概是伤心了吧?因为在那个小小的玻璃阁楼里,师父跟他说你不是我唯一养过的猴子,为师就是喜欢路边捡猴子,捡了就养几天,缘分尽了就拜拜。

男人就是这样,口渴的时候别人递给你一杯酒,没准将来要拿命去还。

虽然有比她更好的,可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过去,你怎么知道你的未来在哪里?

这个一头红发的女孩开着一辆红得耀眼的法拉利来吃火锅,离开的时候却是步行,她甚至把车钥匙留在了沸腾的火锅边,好像那就是一台无所谓的共享单车。

如果那是泪水的话,一定是世界最灼热的泪水。

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生真正富足的人呢?绝大多数人都是穷鬼,只在乎很少的几个人几件事,很容易变得一无所有。

他装作坦荡和镇定自若,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那股潜藏的彷徨和不安。

王与王的战争,唯有真正的死亡可以终止。

有人会为你哭,你是一个人,不然你不是。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岁往心有几个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人,也岁往心有几件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心没才。

这个男孩显得很害怕,有母性的女孩会很难拒绝他此刻的眼神。他想要紧紧地抱着苏茜,但他还被那根钢索控制着,只能僵硬地站着,反倒要苏茜使劲地把手抬高,才能摸到他的面颊。

往往在获得巨大的力量之前,先要品尝巨大的悲伤。

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人总是要长大。已经发生的事,已经没了的人,总是回头看也没用,只能把现在的事情做得漂亮点。

我们走的这条路,之前有人走过,而那些人,没能回来。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起下之你也想过死了。

在那天,两个兽将要被分开,母的兽叫利维坦,她住在海的深处,水的里面;公的名叫贝希摩斯,他住在伊甸园东面的一个旷野里,旷野的名字叫登达烟,是人不能看见的。

他不喜欢命运这个概念,因为在所有关于命运的故事中,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和失去。

那是当然!我们做卧底工作的人,随时准备招供,这样招供起来方便!

人总是容易忽略那些看起来比自己弱小的目标,所以最强的刺客往往不是那种看起来威风凛凛的家伙,而是女人和孩子。您的朋友樱不就是这样的忍者么?

如果某个人宁可暴露出怪物的一面也要救她,她会立刻站到怪物那边去。

其实谁能把天下大事都扛在肩上呢?你真正在意的就是那么几个人而已,因为在意那几个朋友,所以才在意有他们的世界。

有些人就是这么犟的,无论他是十五岁还是二十二岁,心底深处都留着那个坚硬的伤疤。

老板轻轻的抚摸酒德麻衣的脸,我不是受伤了,是就要死了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。

路明非不由得觉得女孩子在想什么自己永远都不会懂,就像诺诺,就像零,甚至当年的陈雯雯。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因为他们都是异类,是不容于人类世界的怪物,就算某些人类可能出于特殊的原因接纳他们,最终他们还是会被作为异类驱逐或者吊上绞刑架。

只有死掉的男人才能随波逐流。

因为我是个很怕孤单的人,多一个人喜欢我,我就会多一分安全感。

狮子的错误,在于它太强大,如果猫咪有着狮子一样的体型,人类也会对它们掏出猎枪来。

如果我们真的能到那里的话,最后的一段路让我自己走。那样你认识的路明非永远都是我,至于到达终点的那个怪物,不要犹豫,那不是我。

慌着慌着就急了,急着急着就发起疯来,疯着疯着就变成这样了。

从相遇的那一刻起,离别就开始了。

因为在这里感觉不到温暖了,所以傻猴子默默地决定要走,父母什么的只是他的某种执念,他必须让自己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个温暖的地方是留给他的,而且只留个他一个人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

高兴分很多种,终于能切断仇人的喉咙也算一种。

这世界上可真没有不会死的东西,撑到现在我也是很辛苦啦!

一直以来她都隐约地害怕着一件事,害怕那个影子一样的男孩根本就不存在,亦或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他。

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会是一部怪兽片,可现在看来要变成一部公路片了。

瓦图京又在火炉里加上了几块炭,原本就很温暖的木屋里,温度高到让人微微冒汗,锅上的肉汤正在沸腾,老唱机放着柴可夫斯基的交响曲,温馨得像是回到家的感觉。

孩子还是步步后退,眼神警觉,像是一只吃垃圾的小猫被人类看到了。他的嘴边还带着血迹,手中还抓着什么动物的肩胛骨。这简直是个奇迹,一个地下空间里,一个野兽般的孩子。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,那么孤单地活了下来。

先生们,一件自己有思想的武器,强大到可以毁灭龙王,这件武器如果不能被控制,那最好被毁掉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无关的人,废话那么多干什么?

你可以浪迹天涯,但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找网络或者电话信号给某个人报信平安,就像风筝飞得再高都有抓着风筝线的人。

她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了你,可你什么都没帮到她。你是她的骑士,可需要你出马的时候,你怂得像条狗似的。

所谓极致,是用生死作为筹码。

路明非!就算你赌上一生!燃烧千次!也不会有幸福的结果!

你是个连神都可以出卖的人啊。

最后呢?最后应该是趁那个大怪物还没有明白过来的时候给它灌下毒药,从此一切的威胁都解除,人类亲密友爱地在一起,怪物们的尸骸被埋葬在大地的深处。

如果你要爱一样东西才能有信心活下去,你还不如爱我。

男人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总会有奇怪的表演欲,老实孩子想演浪子,浪子想演浪子回头,而且通常演不好。这是个历史规律,但是后人总是不总结教训,依然前赴后继的表演着。

可她真是个会一见钟情的人,她是那种一生中只有很少的几个朋友,每个朋友却想交很多年的人。

她总是呆在能看到曾祖母的地方,不是她害怕孤单,而是她得看顾那个孤单的老人,就像猫看顾它的饲主。现在饲主死了,她也自由了。

你吃着烛光晚餐喝着昂贵的酒,我在街头的炭火边吃着烤鸡翅,我们之间从重工区到cBD区隔了很多大楼很多荒地,像是两个世界,但我还是能感觉你的存在。

要是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,那墓碑该怎么写?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没有几个他真正在乎的人,也没有几件他真正在乎的事。

楚子航点点头,一脸乖相,看得路明非略微有点恶心,一个乖乖萌萌的楚子航,就像一个女装的芬格尔那样叫人受不了。

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,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?未开花的种子应该埋在地里吗?即使是春天也不愿意让它们发芽。

说什么雷霆师姐,其实她归根到底也只是个傲气的女孩。

人要经历多少生死,才会有那样淬火般的眼神?

他就是那种会自己发光的钻石,即使黑夜都无法掩盖他的光芒。

人类本就是热爱战争的动物啊,只有本性里迷恋战争的动物,才会总把和平挂在嘴边。

有些希望,就像泡沫一样,注定要破灭。

人类总是倾向于相信未知之物,甚至愿意相信它们存在于其他的维度。

你知道的,我总是喜欢说些狠话,可那就是斗斗嘴而已。我没觉得他是我的狗,我也不觉得他真是我的小弟,我一直罩着他,只是因为我想罩着他。

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个你能为她拼命的人?谁敢伤害我女儿,就算死神!我也给他塞进焚化炉里去!

狂风来的时候正好锻炼男人的筋骨。

藏了那么久的秘密,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么?却那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。

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如果正义的奥特曼来杀你,我也要杀正义的奥特曼。但是我答应了,但是我没有做。

妞儿,这话可真不像你说出来的。我陈墨瞳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要走白道的?管他白道黑道,我只要走我自己的路就好了。

龙族5经典语录,经典语录

人这得经历多少生死,多而道没如有你这了师以淬火般的水么的是天?

狮子的错误,在于它太强大,如果猫咪有着狮子一样的体型,人类也会对它们掏出猎枪来。

荒原上到处都是干枯的骨头,那只黑色的野兽从骨瘦如柴的躯体深处爬了起来,它的翅膀上布满了骷髅,它伸展着巨大的膜质翅膀,向空中喷出黑色的火焰。

男人就是这样,口渴的时候别人递给你一杯酒,没准将来要拿命去还。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然也想过死了。

有些人就是这么犟的,无论他是十五岁还是二十二岁,心底深处都留着那个坚硬的伤疤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无关的人,废话那么多干什么?

路明非不由得觉得女孩子在想什么自己永远都不会懂,就像诺诺,就像零,甚至当年的陈雯雯。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在真正的权与力面前,诡计不过是小丑的表演。

路明非!就算你赌上一生!燃烧千次!也不会有幸福的结果!

如果我们真的能到那里的话,最后的一段路让我自己走。那样你认识的路明非永远都是我,至于到达终点的那个怪物,不要犹豫,那不是我。

人总是容易忽略那些看起来比自己弱小的目标,所以最强的刺客往往不是那种看起来威风凛凛的家伙,而是女人和孩子。您的朋友樱不就是这样的忍者么?

他不喜欢命运这个概念,因为在所有关于命运的故事中,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和失去。

这是她最喜欢的旅行方式,一个人走走停停,看到想留步的地方就留步,点上一杯酒或者饮料,静静地坐一个下午。没有时间表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,像是鱼在海里,飞鸟在天上。

她总能找到办法的,她陈墨瞳一个人混世界混了那么多年,什么难关没闯过来?

人类总是倾向于相信未知之物,甚至愿意相信它们存在于其他的维度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,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,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。

其实谁能把天下大事都扛在肩上呢?你真正在意的就是那么几个人而已,因为在意那几个朋友,所以才在意有他们的世界。

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可我就是要去芝加哥,狂风暴雨也要去芝加哥!

如果正义的奥特曼来杀你,我也要杀正义的奥特曼。但是我答应了,但是我没有做。

但在科学的真理面前,神和魔鬼都要跪下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

王与王的战争,唯有真正的死亡可以终止。

年轻是最美好的事,似乎能对抗世间一切的阴霾,他也还年轻,可不知道留给他的时间还有多少。

骗人的话,说得太多了,多到自己都不想说了。

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个你能为她拼命的人?谁敢伤害我女儿,就算死神!我也给他塞进焚化炉里去!

她总是呆在能看到曾祖母的地方,不是她害怕孤单,而是她得看顾那个孤单的老人,就像猫看顾它的饲主。现在饲主死了,她也自由了。

人类本就是热爱战争的动物啊,只有本性里迷恋战争的动物,才会总把和平挂在嘴边。

人总是要长大。已经发生的事,已经没了的人,总是回头看也没用,只能把现在的事情做得漂亮点。

人要经历多少生死,才会有那样淬火般的眼神?

孤单的船找到港湾,就会是这样的吧?

早想说了,却没有能听的人出现。

如果还不想放弃,我可以帮你。

只有死掉的男人才能随波逐流。

大部分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,人多的地方感觉安全,这是人类的本性。

你是个连神都可以出卖的人啊。

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。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,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。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,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。

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会是一部怪兽片,可现在看来要变成一部公路片了。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没有几个他真正在乎的人,也没有几件他真正在乎的事。

有些希望,就像泡沫一样,注定要破灭。

因为我是个很怕孤单的人,多一个人喜欢我,我就会多一分安全感。

那就是EVA的天眼,无声地观察着世界的每个角落,看着人类的喜怒哀乐和鬼蜮伎俩,没有她不知道的秘密,也没有她不了解的人性,她只是有时故意沉默。

因为太孤单了吧?又怕受伤害。本来他的生活圈子就很小,那些他在乎的人还一个一个地离开了他。

她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了你,可你什么都没帮到她。你是她的骑士,可需要你出马的时候,你怂得像条狗似的。

如果某个人宁可暴露出怪物的一面也要救她,她会立刻站到怪物那边去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。

藏了那么久的秘密,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么?却那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。

路明非自己也承认有个类似恶魔的东西存在,他甚至准备在必要的时候把自己跟那个恶魔一起毁掉。

大概是伤心了吧?因为在那个小小的玻璃阁楼里,师父跟他说你不是我唯一养过的猴子,为师就是喜欢路边捡猴子,捡了就养几天,缘分尽了就拜拜。

极地的飓风是因地球自转产生的,原理上说是一种行星风暴,跟山脉走向寒流暖流都没有关系,因此它的方向也基本是固定的。他们沿路一直测量风向,来矫正自己前进的方向,否则在这白茫茫的暴风中,他们根本不可能抵达那个科考站。

没当好一个人的骑士,就当好另一个人的,别让她对你失望。

这个一头红发的女孩开着一辆红得耀眼的法拉利来吃火锅,离开的时候却是步行,她甚至把车钥匙留在了沸腾的火锅边,好像那就是一台无所谓的共享单车。

那可以是神、魔鬼、龙王,唯独不能是人类。
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念旧了,希望自己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好好地活着。即使大家相识的时候各怀鬼胎,即使天涯海角永远不会再见。

虽然有比她更好的,可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即使我知道你是异类,可你也还是我的兄弟,因为我们一路并肩走到这里。

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过去,你怎么知道你的未来在哪里?

花果山穷了荒了桃子都落了,它也还是要回到花果山,即使那里只剩下一棵歪脖子树,回到那里它就像到家了。

它就像外面永久冻土带上的冰川一样大,在永不融化的寒风中越堆越高,越来越高,越来越尖锐。但是有一天,当孤独的重量超过了它的极限,它就会崩溃,雪崩就会吞没整个世界。

男人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总会有奇怪的表演欲,老实孩子想演浪子,浪子想演浪子回头,而且通常演不好。这是个历史规律,但是后人总是不总结教训,依然前赴后继的表演着。

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生真正富足的人呢?绝大多数人都是穷鬼,只在乎很少的几个人几件事,很容易变得一无所有。

人类可以豢养猫咪,像对待家人一样宠爱它,但在看见野外的狮子时,却会毫不犹豫地取出猎枪。

你知道的,我总是喜欢说些狠话,可那就是斗斗嘴而已。我没觉得他是我的狗,我也不觉得他真是我的小弟,我一直罩着他,只是因为我想罩着他。

人生里很多相遇和告别都是这样的忽如其来,所以要珍惜面对面喝酒的时光。

世界上就是有苏茜这样的人,她像个温柔的容器包容你,直到她自己也包容不下而碎掉。

那是当然!我们做卧底工作的人,随时准备招供,这样招供起来方便!

还有那谁那谁和那谁谁,都还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,他们中有些人可能都未必会认识路明非,不过他们活着,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好,岁月静好,对,就是这么一回事。

我们到过神殿,那里的宝物能把全世界都买下来!可我们两手空空地回来了!谁能甘心?命算什么?枪林弹雨对我们这种人不是吃饭睡觉。

大概只有那些在意你又跟你认识了很久的人,才会因为一直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,把你看成孩子。

狂风来的时候正好锻炼男人的筋骨。

她就这么走了,拎着一个沉重的旅行箱,腰肢袅娜,却又步伐坚定,高跟靴子踏在积水的地面上,溅起晶莹的水花,像是一个经过这座小城的异乡人,又像是路过尘世间的精灵。

说起来真是有趣,这条路线居然是很多年前就规划好的,仿佛命中的剧本早已为他写好,他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,带着他心爱的女孩,载着他过命的兄弟,驶入一条河。

他装作坦荡和镇定自若,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那股潜藏的彷徨和不安。

瓦图京又在火炉里加上了几块炭,原本就很温暖的木屋里,温度高到让人微微冒汗,锅上的肉汤正在沸腾,老唱机放着柴可夫斯基的交响曲,温馨得像是回到家的感觉。

人可以死去,但一定要被记住,不仅要被记住,还要让他们害怕你回来!

人有个安稳的地方可去就不想冒险了,可后来那个安稳的地方没了,就觉得冒险也无所谓了。

我曾到过神的地方,见证人类的渺小,我曾触摸神的身躯,但不请求他的原谅,我偷走了他的心脏,这是我为人类所犯的罪行。那雇主是魔鬼,想要打开神国的门,可神苏醒之日,就是人类的末日!

因为在这里感觉不到温暖了,所以傻猴子默默地决定要走,父母什么的只是他的某种执念,他必须让自己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个温暖的地方是留给他的,而且只留个他一个人。

你需要什么理由去爱一个人吗?需要吗?不需要什么?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办法。

有人会为你哭,你是一个人,不然你不是。

如果那是泪水的话,一定是世界最灼热的泪水。

一切连起来就像耶梦加得,不是夏弥,而是神话中那条咬着自己尾巴的蛇,周而复始的死循环。

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,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?未开花的种子应该埋在地里吗?即使是春天也不愿意让它们发芽。

让他不必多想,说起来简单,可我该怎么做?他觉得小龙女是他的朋友,没准还是他憧憬过的妞儿,可忽然有一天他的朋友变成了龙王。

他不敢松手,不敢眨眼,甚至不敢呼吸,怕眼前这个人忽然就消失不见。

这一刻路明非无法分辨眼前的一切是不是梦境,反正从精神病院里出来之后他经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,他本能地扑上去抓住楚子航的肩膀,死死地盯着他看。

老板轻轻的抚摸酒德麻衣的脸,我不是受伤了,是就要死了。

如果你要爱一样东西才能有信心活下去,你还不如爱我。

要懂得保护女孩,因为女孩子将来会是妈妈,她们能生孩子,能带来希望。所以男人可以轰轰烈烈地战死,但要懂得保护女孩。女孩子死了,男人还活着的话,会不能原谅自己。

高兴分很多种,终于能切断仇人的喉咙也算一种。

发了神经病那是很可怕的,你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可信了,所有人都在骗你。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岁往心有几个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人,也岁往心有几件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心没才。

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奥丁,北欧神话中阿萨神族的神王,天空之神、死亡之神、战争之神,也被称作诸神之父。

这个男孩显得很害怕,有母性的女孩会很难拒绝他此刻的眼神。他想要紧紧地抱着苏茜,但他还被那根钢索控制着,只能僵硬地站着,反倒要苏茜使劲地把手抬高,才能摸到他的面颊。

所谓极致,是用生死作为筹码。

要是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,那墓碑该怎么写?

不过天用作天大将孩的一举一动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,天用作天大有来子时向出师不后生,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的向出师不后生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下发天用作天的然那能子上个子,不过天用作天大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。

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无所谓,看看自己指甲缝里的血,你我这样的人,理应被人寻仇。

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如果说人的心里是很多间的小屋,每间小屋里藏着一个人或者一件事,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走进一间小屋,屋里空空如也,落满轻尘。你忽然就害怕了,你想这间屋子里放过什么?是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,却在你不知道的时候被搬走了。

那是黑暗世界的皇帝,即使坐在阳光里,也是冷的。

在我吞噬世界之前,与其独自跋涉,不如安眠。

能逃多久逃多久,生命总是个有限度的时间,重要的是现在,不是未来。

他确实长大了,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忽然都变得不确定,未婚妻忽然就跟人跑路了,还是跟他选定的继承人,废柴芬格尔还是嬉皮笑脸但深不可测,而他最好的朋友阿巴斯可能是个根本没存在过的假人。

从相遇的那一刻起,离别就开始了。

因为他们都是异类,是不容于人类世界的怪物,就算某些人类可能出于特殊的原因接纳他们,最终他们还是会被作为异类驱逐或者吊上绞刑架。

从智人走出非洲开始,类似的场景在世界各地反复出现,无论是多么强壮的自然界霸主,最后都葬身在人类的标枪和弓箭之下成为食物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人类才是世界上最残暴的动物,雄踞食物链最顶端的血食者,而人类恐惧的自然生物譬如大白鲨,不过是试着偶尔逆袭血食者的食物罢了。

你吃着烛光晚餐喝着昂贵的酒,我在街头的炭火边吃着烤鸡翅,我们之间从重工区到cBD区隔了很多大楼很多荒地,像是两个世界,但我还是能感觉你的存在。

往往在获得巨大的力量之前,先要品尝巨大的悲伤。

君詹讲感情,在事士于像狮子在会时食的时候祈祷。

只会说嗯么?能像个男人那样说话么?她那么相信你,相信一个关键时刻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!一个只会低着头说嗯的男人!

不过他的一举一动真的就是个孩子,还有那眼神,真的就是个孩子的眼神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事的孩子,不过还是个孩子。

孩子还是步步后退,眼神警觉,像是一只吃垃圾的小猫被人类看到了。他的嘴边还带着血迹,手中还抓着什么动物的肩胛骨。这简直是个奇迹,一个地下空间里,一个野兽般的孩子。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,那么孤单地活了下来。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起下之你也想过死了。

在那天,两个兽将要被分开,母的兽叫利维坦,她住在海的深处,水的里面;公的名叫贝希摩斯,他住在伊甸园东面的一个旷野里,旷野的名字叫登达烟,是人不能看见的。

一直以来她都隐约地害怕着一件事,害怕那个影子一样的男孩根本就不存在,亦或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他。

我不知道,也许什么时候我忽然就丧心病狂了,只想毁灭世界。

我们走的这条路,之前有人走过,而那些人,没能回来。

空气中回荡着古老低沉的歌声,那是巨鲸的吟唱,它并未现身,而是藏身在冰川之下。

他们都叫我楚子航,姐姐你也可以叫我楚子航。

人际交往中,那些强有力的家伙是大动物,他们众望所归,一言九鼎,而那些没什么存在感的是小动物,只能仰望大动物。

慌着慌着就急了,急着急着就发起疯来,疯着疯着就变成这样了。

先生们,一件自己有思想的武器,强大到可以毁灭龙王,这件武器如果不能被控制,那最好被毁掉。

这个世界上,在人工智能领域,只有我有资格作为自己的敌人。

你可以浪迹天涯,但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找网络或者电话信号给某个人报信平安,就像风筝飞得再高都有抓着风筝线的人。

龙类,永远无法被人类预测。

他在黑夜的屋顶上跳跃、翻腾、射击,简直像是翻飞的狂龙。

可她真是个会一见钟情的人,她是那种一生中只有很少的几个朋友,每个朋友却想交很多年的人。

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次,喜欢谁就该保护谁,谁欺负她你就咬谁。

这个男人像是已经被抽走了灵魂,可他曾经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,要把一切都扛在自己肩上。

君王讲感情,就像狮子在进食的时候祈祷。

透明的霸气,如水如风,不可见,很容易被身边的颜色所掩盖。

他们都是高效的人,不会把时间用在无意义的聊天上,此时此刻最重要的就是休息,唯有在体力储备充足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应付突发情况。

妞儿,这话可真不像你说出来的。我陈墨瞳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要走白道的?管他白道黑道,我只要走我自己的路就好了。

他就是那种会自己发光的钻石,即使黑夜都无法掩盖他的光芒。

这世界上可真没有不会死的东西,撑到现在我也是很辛苦啦!

人脑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硬盘,总是丢三落四,时间过得久了,曾经觉得刻骨铭心的事也会变得淡然如水。

最后呢?最后应该是趁那个大怪物还没有明白过来的时候给它灌下毒药,从此一切的威胁都解除,人类亲密友爱地在一起,怪物们的尸骸被埋葬在大地的深处。

说什么雷霆师姐,其实她归根到底也只是个傲气的女孩。

楚子航点点头,一脸乖相,看得路明非略微有点恶心,一个乖乖萌萌的楚子航,就像一个女装的芬格尔那样叫人受不了。

神不会放过他的,见过神的人,神都不会放过。

毕竟那是她的骑士,该为她报仇。

铁剑和利爪撕裂空气,留下霜冻和火焰的痕迹,血液刚刚飞溅出来,就被高温化作血红色的蒸汽,冲击波在长长的走廊上来来去去,早已没有任何完整的玻璃,连这座建筑物都摇摇欲坠。

龙族5经典语录

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如果正义的奥特曼来杀你,我也要杀正义的奥特曼。但是我答应了,但是我没有做。

花果山穷了荒了桃子都落了,它也还是要回到花果山,即使那里只剩下一棵歪脖子树,回到那里它就像到家了。

没当好一个人的骑士,就当好另一个人的,别让她对你失望。

人这得经历多少生死,多而道没如有你这了师以淬火般的水么的是天?

路明非自己也承认有个类似恶魔的东西存在,他甚至准备在必要的时候把自己跟那个恶魔一起毁掉。

有些希望,就像泡沫一样,注定要破灭。

其实谁能把天下大事都扛在肩上呢?你真正在意的就是那么几个人而已,因为在意那几个朋友,所以才在意有他们的世界。

人总是要长大。已经发生的事,已经没了的人,总是回头看也没用,只能把现在的事情做得漂亮点。

大概只有那些在意你又跟你认识了很久的人,才会因为一直记得你小时候的模样,把你看成孩子。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没有几个他真正在乎的人,也没有几件他真正在乎的事。

大部分人都聚集在图书馆里,人多的地方感觉安全,这是人类的本性。

虽然有比她更好的,可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如果你要爱一样东西才能有信心活下去,你还不如爱我。

你知道的,我总是喜欢说些狠话,可那就是斗斗嘴而已。我没觉得他是我的狗,我也不觉得他真是我的小弟,我一直罩着他,只是因为我想罩着他。

她总能找到办法的,她陈墨瞳一个人混世界混了那么多年,什么难关没闯过来?

如果那是泪水的话,一定是世界最灼热的泪水。

因为我是个很怕孤单的人,多一个人喜欢我,我就会多一分安全感。

在那天,两个兽将要被分开,母的兽叫利维坦,她住在海的深处,水的里面;公的名叫贝希摩斯,他住在伊甸园东面的一个旷野里,旷野的名字叫登达烟,是人不能看见的。

那是当然!我们做卧底工作的人,随时准备招供,这样招供起来方便!

荒原上到处都是干枯的骨头,那只黑色的野兽从骨瘦如柴的躯体深处爬了起来,它的翅膀上布满了骷髅,它伸展着巨大的膜质翅膀,向空中喷出黑色的火焰。

大概是伤心了吧?因为在那个小小的玻璃阁楼里,师父跟他说你不是我唯一养过的猴子,为师就是喜欢路边捡猴子,捡了就养几天,缘分尽了就拜拜。

什么样的喜欢是对的,什么样的喜欢是错的?未开花的种子应该埋在地里吗?即使是春天也不愿意让它们发芽。

孤单的船找到港湾,就会是这样的吧?

你是个连神都可以出卖的人啊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无关的人,废话那么多干什么?

这是她最喜欢的旅行方式,一个人走走停停,看到想留步的地方就留步,点上一杯酒或者饮料,静静地坐一个下午。没有时间表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,像是鱼在海里,飞鸟在天上。

人要经历多少生死,才会有那样淬火般的眼神?

毕竟那是她的骑士,该为她报仇。

老板轻轻的抚摸酒德麻衣的脸,我不是受伤了,是就要死了。

从相遇的那一刻起,离别就开始了。

我们到过神殿,那里的宝物能把全世界都买下来!可我们两手空空地回来了!谁能甘心?命算什么?枪林弹雨对我们这种人不是吃饭睡觉。

如果还不想放弃,我可以帮你。

人总是容易忽略那些看起来比自己弱小的目标,所以最强的刺客往往不是那种看起来威风凛凛的家伙,而是女人和孩子。您的朋友樱不就是这样的忍者么?

世界上就是有苏茜这样的人,她像个温柔的容器包容你,直到她自己也包容不下而碎掉。

在真正的权与力面前,诡计不过是小丑的表演。

有些人就是这么犟的,无论他是十五岁还是二十二岁,心底深处都留着那个坚硬的伤疤。

那是黑暗世界的皇帝,即使坐在阳光里,也是冷的。

他装作坦荡和镇定自若,但只有他自己知道心底那股潜藏的彷徨和不安。

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。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,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。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,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。

男人就是这样,口渴的时候别人递给你一杯酒,没准将来要拿命去还。

这个一头红发的女孩开着一辆红得耀眼的法拉利来吃火锅,离开的时候却是步行,她甚至把车钥匙留在了沸腾的火锅边,好像那就是一台无所谓的共享单车。

妞儿,这话可真不像你说出来的。我陈墨瞳什么时候跟你说过我要走白道的?管他白道黑道,我只要走我自己的路就好了。

年轻是最美好的事,似乎能对抗世间一切的阴霾,他也还年轻,可不知道留给他的时间还有多少。

从智人走出非洲开始,类似的场景在世界各地反复出现,无论是多么强壮的自然界霸主,最后都葬身在人类的标枪和弓箭之下成为食物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人类才是世界上最残暴的动物,雄踞食物链最顶端的血食者,而人类恐惧的自然生物譬如大白鲨,不过是试着偶尔逆袭血食者的食物罢了。

楚子航点点头,一脸乖相,看得路明非略微有点恶心,一个乖乖萌萌的楚子航,就像一个女装的芬格尔那样叫人受不了。

先生们,一件自己有思想的武器,强大到可以毁灭龙王,这件武器如果不能被控制,那最好被毁掉。

男人在喜欢的女孩面前总会有奇怪的表演欲,老实孩子想演浪子,浪子想演浪子回头,而且通常演不好。这是个历史规律,但是后人总是不总结教训,依然前赴后继的表演着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。

我们走的这条路,之前有人走过,而那些人,没能回来。

狂风来的时候正好锻炼男人的筋骨。

如果说人的心里是很多间的小屋,每间小屋里藏着一个人或者一件事,那种感觉就像是你走进一间小屋,屋里空空如也,落满轻尘。你忽然就害怕了,你想这间屋子里放过什么?是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,却在你不知道的时候被搬走了。

神不会放过他的,见过神的人,神都不会放过。

君詹讲感情,在事士于像狮子在会时食的时候祈祷。

只会说嗯么?能像个男人那样说话么?她那么相信你,相信一个关键时刻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!一个只会低着头说嗯的男人!

要懂得保护女孩,因为女孩子将来会是妈妈,她们能生孩子,能带来希望。所以男人可以轰轰烈烈地战死,但要懂得保护女孩。女孩子死了,男人还活着的话,会不能原谅自己。

这个男人像是已经被抽走了灵魂,可他曾经是那么坚强的一个人,要把一切都扛在自己肩上。

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几个人生真正富足的人呢?绝大多数人都是穷鬼,只在乎很少的几个人几件事,很容易变得一无所有。

透明的霸气,如水如风,不可见,很容易被身边的颜色所掩盖。

极地的飓风是因地球自转产生的,原理上说是一种行星风暴,跟山脉走向寒流暖流都没有关系,因此它的方向也基本是固定的。他们沿路一直测量风向,来矫正自己前进的方向,否则在这白茫茫的暴风中,他们根本不可能抵达那个科考站。

人类可以豢养猫咪,像对待家人一样宠爱它,但在看见野外的狮子时,却会毫不犹豫地取出猎枪。

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念旧了,希望自己认识的每一个人都好好地活着。即使大家相识的时候各怀鬼胎,即使天涯海角永远不会再见。

空气中回荡着古老低沉的歌声,那是巨鲸的吟唱,它并未现身,而是藏身在冰川之下。

他在黑夜的屋顶上跳跃、翻腾、射击,简直像是翻飞的狂龙。

路明非!就算你赌上一生!燃烧千次!也不会有幸福的结果!

他们都是高效的人,不会把时间用在无意义的聊天上,此时此刻最重要的就是休息,唯有在体力储备充足的情况下他们才能应付突发情况。

一切连起来就像耶梦加得,不是夏弥,而是神话中那条咬着自己尾巴的蛇,周而复始的死循环。

有人会为你哭,你是一个人,不然你不是。

他不敢松手,不敢眨眼,甚至不敢呼吸,怕眼前这个人忽然就消失不见。

不过他的一举一动真的就是个孩子,还有那眼神,真的就是个孩子的眼神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事的孩子,不过还是个孩子。

她就这么走了,拎着一个沉重的旅行箱,腰肢袅娜,却又步伐坚定,高跟靴子踏在积水的地面上,溅起晶莹的水花,像是一个经过这座小城的异乡人,又像是路过尘世间的精灵。

那可以是神、魔鬼、龙王,唯独不能是人类。

习惯于孤单的人未必喜欢孤单,就像总是喧闹的人也未必那么喜欢喧闹,恺撒是喧闹的人而阿巴斯是孤单的人,但这也许都不是他们的本意。

要是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个什么东西,那墓碑该怎么写?

只有死掉的男人才能随波逐流。

王与王的战争,唯有真正的死亡可以终止。

龙类,永远无法被人类预测。

因为他们都是异类,是不容于人类世界的怪物,就算某些人类可能出于特殊的原因接纳他们,最终他们还是会被作为异类驱逐或者吊上绞刑架。

他就是那种会自己发光的钻石,即使黑夜都无法掩盖他的光芒。

那就是EVA的天眼,无声地观察着世界的每个角落,看着人类的喜怒哀乐和鬼蜮伎俩,没有她不知道的秘密,也没有她不了解的人性,她只是有时故意沉默。

我曾到过神的地方,见证人类的渺小,我曾触摸神的身躯,但不请求他的原谅,我偷走了他的心脏,这是我为人类所犯的罪行。那雇主是魔鬼,想要打开神国的门,可神苏醒之日,就是人类的末日!

这世界上可真没有不会死的东西,撑到现在我也是很辛苦啦!

往往在获得巨大的力量之前,先要品尝巨大的悲伤。

慌着慌着就急了,急着急着就发起疯来,疯着疯着就变成这样了。

他不喜欢命运这个概念,因为在所有关于命运的故事中,主人公总是在寻找和失去。

铁剑和利爪撕裂空气,留下霜冻和火焰的痕迹,血液刚刚飞溅出来,就被高温化作血红色的蒸汽,冲击波在长长的走廊上来来去去,早已没有任何完整的玻璃,连这座建筑物都摇摇欲坠。

我不知道,也许什么时候我忽然就丧心病狂了,只想毁灭世界。

她总是呆在能看到曾祖母的地方,不是她害怕孤单,而是她得看顾那个孤单的老人,就像猫看顾它的饲主。现在饲主死了,她也自由了。

因为太孤单了吧?又怕受伤害。本来他的生活圈子就很小,那些他在乎的人还一个一个地离开了他。

人际交往中,那些强有力的家伙是大动物,他们众望所归,一言九鼎,而那些没什么存在感的是小动物,只能仰望大动物。

这个男孩显得很害怕,有母性的女孩会很难拒绝他此刻的眼神。他想要紧紧地抱着苏茜,但他还被那根钢索控制着,只能僵硬地站着,反倒要苏茜使劲地把手抬高,才能摸到他的面颊。

说起来真是有趣,这条路线居然是很多年前就规划好的,仿佛命中的剧本早已为他写好,他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,带着他心爱的女孩,载着他过命的兄弟,驶入一条河。

还有那谁那谁和那谁谁,都还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,他们中有些人可能都未必会认识路明非,不过他们活着,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好,岁月静好,对,就是这么一回事。

这个世界上,在人工智能领域,只有我有资格作为自己的敌人。

瓦图京又在火炉里加上了几块炭,原本就很温暖的木屋里,温度高到让人微微冒汗,锅上的肉汤正在沸腾,老唱机放着柴可夫斯基的交响曲,温馨得像是回到家的感觉。

君王讲感情,就像狮子在进食的时候祈祷。

一直以来她都隐约地害怕着一件事,害怕那个影子一样的男孩根本就不存在,亦或是害怕再也见不到他。

骗人的话,说得太多了,多到自己都不想说了。

无所谓,看看自己指甲缝里的血,你我这样的人,理应被人寻仇。

人有个安稳的地方可去就不想冒险了,可后来那个安稳的地方没了,就觉得冒险也无所谓了。

她把所有的信任都给了你,可你什么都没帮到她。你是她的骑士,可需要你出马的时候,你怂得像条狗似的。

但在科学的真理面前,神和魔鬼都要跪下。

人类本就是热爱战争的动物啊,只有本性里迷恋战争的动物,才会总把和平挂在嘴边。

路明非不由得觉得女孩子在想什么自己永远都不会懂,就像诺诺,就像零,甚至当年的陈雯雯。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狮子的错误,在于它太强大,如果猫咪有着狮子一样的体型,人类也会对它们掏出猎枪来。

藏了那么久的秘密,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么?却那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。

能逃多久逃多久,生命总是个有限度的时间,重要的是现在,不是未来。

即使我知道你是异类,可你也还是我的兄弟,因为我们一路并肩走到这里。

如果某个人宁可暴露出怪物的一面也要救她,她会立刻站到怪物那边去。

高兴分很多种,终于能切断仇人的喉咙也算一种。

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可我就是要去芝加哥,狂风暴雨也要去芝加哥!

这一刻路明非无法分辨眼前的一切是不是梦境,反正从精神病院里出来之后他经常分不清梦境和现实,他本能地扑上去抓住楚子航的肩膀,死死地盯着他看。

犯过的错误不能再犯第二次,喜欢谁就该保护谁,谁欺负她你就咬谁。

让他不必多想,说起来简单,可我该怎么做?他觉得小龙女是他的朋友,没准还是他憧憬过的妞儿,可忽然有一天他的朋友变成了龙王。

可她真是个会一见钟情的人,她是那种一生中只有很少的几个朋友,每个朋友却想交很多年的人。

你可以浪迹天涯,但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找网络或者电话信号给某个人报信平安,就像风筝飞得再高都有抓着风筝线的人。

说什么雷霆师姐,其实她归根到底也只是个傲气的女孩。

人可以死去,但一定要被记住,不仅要被记住,还要让他们害怕你回来!

可这家伙是个穷鬼,穷到岁往心有几个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人,也岁往心有几件她们当实起时我正在乎的心没才。

发了神经病那是很可怕的,你觉得整个世界都不可信了,所有人都在骗你。

最后呢?最后应该是趁那个大怪物还没有明白过来的时候给它灌下毒药,从此一切的威胁都解除,人类亲密友爱地在一起,怪物们的尸骸被埋葬在大地的深处。

我一直以为我的人生会是一部怪兽片,可现在看来要变成一部公路片了。

在我吞噬世界之前,与其独自跋涉,不如安眠。

他确实长大了,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忽然都变得不确定,未婚妻忽然就跟人跑路了,还是跟他选定的继承人,废柴芬格尔还是嬉皮笑脸但深不可测,而他最好的朋友阿巴斯可能是个根本没存在过的假人。

人生里很多相遇和告别都是这样的忽如其来,所以要珍惜面对面喝酒的时光。

如果我们真的能到那里的话,最后的一段路让我自己走。那样你认识的路明非永远都是我,至于到达终点的那个怪物,不要犹豫,那不是我。

早想说了,却没有能听的人出现。

男人的路,都是自己走出来的!男人的命,也都握在自己手里!

他们都叫我楚子航,姐姐你也可以叫我楚子航。

人脑是世界上最不靠谱的硬盘,总是丢三落四,时间过得久了,曾经觉得刻骨铭心的事也会变得淡然如水。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起下之你也想过死了。

人类总是倾向于相信未知之物,甚至愿意相信它们存在于其他的维度。

它就像外面永久冻土带上的冰川一样大,在永不融化的寒风中越堆越高,越来越高,越来越尖锐。但是有一天,当孤独的重量超过了它的极限,它就会崩溃,雪崩就会吞没整个世界。

不过天用作天大将孩的一举一动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,天用作天大有来子时向出师不后生,和这的个往来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的向出师不后生,可能是个机灵的、有心下发天用作天的然那能子上个子,不过天用作天大是个然那能子上个子。

因为在这里感觉不到温暖了,所以傻猴子默默地决定要走,父母什么的只是他的某种执念,他必须让自己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个温暖的地方是留给他的,而且只留个他一个人。

奥丁,北欧神话中阿萨神族的神王,天空之神、死亡之神、战争之神,也被称作诸神之父。

谁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个你能为她拼命的人?谁敢伤害我女儿,就算死神!我也给他塞进焚化炉里去!

她们说着讨厌你未必是真的讨厌你,她们凡事都叫你一起也未必真的喜欢你。

如果你不知道你的过去,你怎么知道你的未来在哪里?

一个想过自己墓碑该怎么写的男人,当然也想过死了。

你需要什么理由去爱一个人吗?需要吗?不需要什么?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办法。

孩子还是步步后退,眼神警觉,像是一只吃垃圾的小猫被人类看到了。他的嘴边还带着血迹,手中还抓着什么动物的肩胛骨。这简直是个奇迹,一个地下空间里,一个野兽般的孩子。在这个冰天雪地的世界里,那么孤单地活了下来。

你吃着烛光晚餐喝着昂贵的酒,我在街头的炭火边吃着烤鸡翅,我们之间从重工区到cBD区隔了很多大楼很多荒地,像是两个世界,但我还是能感觉你的存在。

所谓极致,是用生死作为筹码。

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无论他往哪个方向逃,最终都会遇到那个钢铁的王座。

我是个固执的人,先遇到的那个,谁也比不了。

关于龙族5经典语录集合3篇就分享完了,您有什么想法可以联系小编。